守寡不久,我相思成疾,生了场大病。
家人怜我,定下亡夫的胞弟,为我改嫁。
那少年桀骜,翻过墙骂我:你老牛吃嫩草,拿小爷当替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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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讲述的是(林若/萧允/萧臻)等人的故事,书名叫《新欢奇缘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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剧情概要
林若嫁给青梅竹马的萧臻,日子本来安稳,萧臻却在一场意外里中毒病逝。她相思成疾,食不下咽,病得缠绵榻上起不来。林家只得她一个女儿,双亲急得到处张榜寻医,最后请来一位大师,算出萧家新找回的小儿子八字与她相合,可来冲喜。那人正是萧臻的胞弟萧允,被逼着穿上亡兄的旧衣、学他的语气、模仿他的举止,日夜守着她喂药取暖,硬生生把她从鬼门关拉了回来。三个月后林若终于清醒,萧允一把火烧掉所有旧衣,撕掉温润的假面,骂她拿权势压人、把小爷当替身。她愧疚,提出和离,他反倒不肯,立誓什么都能给她,唯独这颗心不给。三年过去,他嘴上天天挂着那句我恨死你了:她忘了去接他,他淋一身雨回来闹;中秋宴上她多看了远房表弟两眼,他能把话说到要把人抢回来。直到那天她脱口一句他跟亡夫一点也不像,他红着眼转身走了。
人物解析
林若是全书第一人称。她一开始确实把萧允当替身,所以清醒之后愧疚得很,处处退让:他傲慢就亲一亲,暴躁就抱一抱,顺顺毛就没事。她不是不聪明,而是懒得争,一边哄人一边守着自己的心事,直到某天才发现已经许久没想起亡夫。
萧允二十出头,自小流落乡野,十六岁才被找回萧府,天不怕地不怕。他的狠话说得极凶:我恨死你了、你这辈子都别想得到我的真心。但他的好也全是真的,路遇劫匪挡在她身前,快马加鞭从岭南带回荔枝,熬夜一笔一画做出十几个风筝。他所有的不讲理,都是同一种不讲理:怕自己不够被在意。
萧臻从头到尾没正面出过场,却是全书最沉的第三个人。他温润、稳重、一板一眼,正因如此才成了萧允永远赢不了的那把尺子。嬷嬷没有名字,只负责在旁边替读者把那句话说破:夫人该向前看了。
主题解读
第一层写替身与真心怎么错位。萧允知道自己是替身,也知道她当初嫁他只为那张脸,所以他一边拼命证明自己比她亡夫更好,一边又认定自己永远比不上。这种自我折磨写得很细,细到会为一句你又跟我闹就炸起来,细到听见有人说她曾在雪天宫门口等人,就要拿这件事翻来覆去地比。
第二层写被迫的婚姻里怎么长出真的感情。两个人起步时全是算计和亏欠,一个用权势压人,一个用怨气报复,可日子是实打实一起过的,药是一口一口喂进去的,雨里的火气也是一场一场吵出来的。感情不是被谁的告白点亮的,是被三年时间慢慢磨出来的。
第三层写我恨你这三个字。这本书里它出现了十几次,每次都用来收尾一句关心。作者用同一句话把凶狠和软话缝在一起,写到后来,读者一听就知道下一句该是什么。这种重复不是偷懒,是把人物的口不对心变成了一种节奏。
独特见解
最妙的是萧允的恨全部落在行动的反面。他说恨她,转身就去学做风筝;他说她毁了他一辈子,转头又把账本田产都记在她名下。语言和行为南辕北辙,这才是少年人的别扭。
那句唯一不能给你的就是我这颗心,是全篇最好的伏笔。他以为自己在设防,其实是先把心交出去了,才忙着宣布不给。后来他每闹一次,都是在提醒她:我说过不给,你怎么还没来拿。
风筝那一段收得极好看。她只是随口说萧臻公务繁忙很少陪她踏青,他一声不吭扎进书房到天亮,第二天捧出一个自己做的风筝,说外面卖的差劲。这份笨拙比任何情话都重。
短评
短句,一行一句,对话多,读起来快。糖是甜的,但每颗糖外面都裹着一层刺,吃着才不腻。看一个嘴上不饶人的少年怎么把自己绕进自己的谎里,比看他早早认输有意思得多。全篇最耐看的是那些没写出来的部分:他每次转身之前,其实都在等人喊他一声。




